北京保安協會文件
關于全行業進一步抵制和懲戒保安服務招
投標中的不正當競爭行為的決議
為進一步打造公開、公平、公正、誠信的保安服務招投標
市場環境,加強行業自律,著力解決保安服務招投標中存在的
低價惡性競爭問題,維護保安服務招投標當事人的合法權益,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
當競爭法》及《北京保安行業自律公約》及其他有關規定,2019
年1月10日,北京協會第一屆第十三次常務理事會一致審議通
過,就抵制和懲戒保安服務招投標中的不正當競爭行為,作出
決議如下:
一、號召各會員單位不參與低價競標活動,不以任何形式
以低于《2018-2019年度北京保安服務法定成本標準》的價格
提供保安服務。對于違反上述規定的會員單位,協會將依據有
關規定對其違法失信行為采取網上曝光、列入失信黑名單、限
制其參加保安服務活動、降低保安服務公司等級等自律措施實
施聯合懲戒。
二、保安服務招投標項目應當向保安管理支隊和北京保安
協會備案。低于《法定成本標準》報價的,視情節除采取本決
議“第一條”所述聯合懲戒措施外,協會將聯合有關部門按照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》第七十七條第一款第(二)項
以“采取不正當手段排擠其他供應商的”規定進行處罰。
三、各會員單位參加保安服務招投標活動,應對其提供的宣
傳資料的真實性負責,不在投標文件中提供虛假宣傳資料或有損
害其他會員單位聲譽,如有上述行為,經調查核實,視情節除采
取本通知“第一條”所述聯合懲戒措施外,協會將聯合有關部門
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》第七十七條第一款第(一)
項以“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、成交的”和第七十七條第一款第
(二)項以“采取不正當手段詆毀其他供應商的”規定
北京保安協會
2019年1月16日
送:協會領導,保安管理支隊。
北京保安協會2019年1月16日印發